拼音qǔ kān
注音ㄑㄨˇ ㄎㄢ
词语解释
取勘[ qǔ kān ]
⒈ 审理。
⒉ 犹查核。
引证解释
⒈ 审理。
引宋 孔平仲 《孔氏谈苑》卷二:“叶康直 为转运使,以粮草不办……明日早,札子至, 叶康直 枷项送 渭州 取勘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哲宗绍圣四年》:“帝以 张天説 所进书立意狂妄,詆訕先帝,送 开封府 取勘。”
⒉ 犹查核。
引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给驿》:“﹝官员﹞到任之后,不幸病故,抛下家属……仰所在官司取勘,见数应付元去铺马车船,仍给行粮,递送还家。”
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123@邮箱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