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解释
督察[ dū chá ]
⒈ 监督检查。
英superintend and direct; supervise and inspect;
引证解释
⒈ 监督视察。
引《汉书·西域传序》:“都护督察 乌孙、康居 诸外国动静,有变以闻。”
颜师古 注:“督,视也。”
宋 欧阳修 《送孙屯田序》:“御史本为 秦 官,出入殿中,督察监视。事无大小,皆得以法绳之。”
《明史·外国传三·日本》:“帝乃遣工部侍郎 赵文华 督察军情。”
吴组缃 《山洪》三一:“保长除了负责水路运输,又组织八位甲长作队员,主持着一个所谓督察队,任务是对各队员督察之责。”
⒉ 指旧时警察局的职员。
引巴金 《还乡》:“这些喊声像千军万马一般对着督察的耳朵奔腾过来。督察的脸色马上变了。”
国语辞典
督察[ dū chá ]
⒈ 监察、视察。
引《汉书·卷九六·西域传上·婼羌传》:「都护督察乌孙、康居诸外国动静,有变以闻。」
英语to supervise, to superintend, inspector, censorship
法语surveiller, superviser, inspecteur, cens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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